各用户单位、投标人:
为促进我校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加强规范招标采购工作,保证项目质量,我中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
对投标人资质不符、投标业绩虚假、逾期投标等,均视为无效投标。
特此声明。
广州新华学院招标中心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