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仪器设备物资验收原则
(一)凡入学校资产管理范畴的仪器设备(含软件,以下统称仪器设备)都必须进行验收。免税进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也适用于本验收原则。
(二)单价2万元以下或同类批量(同类型)5万元以下的,采用小宗仪器设备验收方案,由使用单位自行组成三人以上小组进行验收。
(三)单价2万元(含)以上或同类批量5万元(含)以上的,采用大宗仪器设备验收方案,由使用单位组织专家组、用户、相关职能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设备归口管理部门等等)和供应商组成“四方”验收小组验收。其中,单价40万元以下的必须组织相同(近)专业领域的校内专家参与验收,单价4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邀请相同(近)专业领域的校外专家参与验收。
(四)验收需准备的资料
1.使用单位的仪器设备申购审批表或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2.采购合同(协议书)及招标文件中作为验收依据的相关资料。
3.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
4.货运公司到货清单(用户签字)。
5.固定资产报增基本信息采集表等相关规定的辅助性材料。
需要供应商进行现场安装调试的专业设备,还需提供下列第6-8项材料。
6.安装调试测试报告(用户签字)。
7.验收测试记录(用户签字)。
8.设备使用情况说明(用户签字盖章)。使用单位需依据上述资料进行数量验收和技术质量验收。
(五)验收时间
国产设备到货一个月内完成;进口设备必须在索赔期内完成。
(六)验收中发现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多次调试测试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等情况,用户单位应积极与供应商、外贸代理公司进行交涉予以妥善解决,并报主管职能部门。
二、小宗仪器设备的验收流程
(一)由使用单位组织3人以上验收小组与供应商共同开箱,确认型号、数量无误,外观完好,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单等资料是否齐备;确认安装调试达到设计或合同技术指标要求,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视情况进行协助验收。如有异常情况,应做好记录、进行协商、及时报告。
(二)填写《广州新华学院小宗仪器设备验收表》。
三、大宗仪器设备验收流程
(一)验收前准备:设备到达之前主动关注该项购置的进度,使用单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即拟定验收方案、提供安装调试、试运行、使用所必备的条件。
(二)开箱点收: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开箱后,检查设备外观是否完好、是否有生锈和腐蚀,合同清单、装箱单、实物是否一致,做好记录并由用户、供应商签字确认。进口设备出现实物与清单不一致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交涉解决,并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反映。
(三)安装调试:安装调试,检测各项功能、指标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收集记录、图形资料;含工程的合同应视需要请监理公司做好工程、合同的监督工作。
(四)试运行:进一步检测各项功能、指标,观察设备的稳定性。
(五)含工程的合同如有施工场地移交报告、竣工报告、网络(电力)工程施工图的,应视为验收前期资料一并提供。
(六)验收申请:提前三个工作日递交验收相关资料,拟定验收时间、专家等验收小组人员名单,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科审核,审定后由使用单位通知专家等验收小组人员现场验收的确切时间。
(七)现场验收:由使用单位组织专家组、用户、相关职能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设备归口管理部门等等)和供应商组成“四方”验收小组,共同到现场完成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
(八)验收意见: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不完全合格或不合格;对不完全合格的整改,视情况由使用单位和专家再次确认。
(九)填写验收报告:验收结果填写在《广州新华学院大宗仪器设备验收报告》中,要求做到准确、规范、完整填写。
四、接收捐赠的仪器设备验收流程
(一)接收捐赠仪器设备验收操作相对特殊,由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后,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确认验收结果。
(二)接收捐赠仪器设备,捐赠方须提供捐赠人签字的捐赠函,并配有设备使用说明书、原购设备价值等资料。
(三)接收捐赠仪器设备,单价2万元以下或同类批量(同类型)5万元以下的,验收后请填写《广州新华学院小宗仪器设备验收表》;单价2万元(含)以上或同类批量5万元(含)以上的,验收后请填写《广州新华学院大宗仪器设备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