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范围
 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二、统计实验室范围
 经学校正式批准成立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均纳入统计范畴。
 三、报送内容
 教高厅函〔2025〕9号文件要求的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表、教学实验室项目表、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实验室经费情况表(附件1)。
 四、报送方式
 报送内容经单位负责人审定确认并加盖公章,扫描形成一份PDF文档后,连同可编辑的电子版,以“单位名称+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为邮件名称,于2025年9月18日前发送到邮箱xhxysbc@163.com,无需报送纸质报表。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报。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本次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位填报人需对填写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有关问题可参阅填报说明(附件2)。
 (二)联系人:陈美诗(实验室管理科),联系电话:13632408508。
 
 附件:1.各单位实验室基表填写表格.xlsx 
       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pdf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