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时间:04-18 15:09 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做好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单位要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工作。

(二)提升责任意识,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三)健全管理体系,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各单位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健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落实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管理责任。

(四)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培训、应急处置培训和巩固强化安全技能培训等,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二级单位自查整改(2025年4月-5月)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文件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组织对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

2.各单位要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动态更新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和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将实验室分级分类明细随本年度自查报告一同报学校备案。

3.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所有隐患整改要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4.各单位请于5月20日前将《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2025年)》(附件2)、《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附件3)、《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2025)》(附件4)和《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2025)》(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7224491@qq.com,纸质版文件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学校复查与迎接教育部重点调研准备(2025年5月-10月)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成立专项检查组,并于5月份对各二级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及风险分级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核查各单位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成效,特别是对以下四类实验室予以重点关注:一是近年发生过安全事故事件的实验室;二是前期自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三是上年度隐患整改未达标的实验室;四是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及存有重要危险源的实验室。

工作开展期间,教育部将视情况组织专家赴部分高校开展实地调研,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三、工作联系人

东莞校区:陈老师(格物楼2B303室),联系电话:136-3240-8508;

广州校区:杨老师(行政楼212-1室),联系电话:134-5037-8972。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pdf 

   2._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2025年).docx 

   3._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xls

   4._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2025).xlsx 

   5._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2025).xlsx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