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一直以来,学校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要求,定期与不定期开展了多次实验室安全卫生环境大检查及各类专项检查。通过持续努力,广大师生安全意识显著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然而,在近期评估准备工作中,发现部分实验室仍存在环境卫生问题,如设备积尘、物品摆放杂乱等,严重影响了师生的正常工作和学习环境。
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营造安全、干净、整洁、有序的教学科研环境,确保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顺利推进,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彻底消除实验室环境卫生死角,确保实验室内外环境整洁、设备设施无尘、物品摆放有序,为师生提供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
二、工作范围
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
三、工作责任体系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对全校实验室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负责具体实施,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对本单位实验室环境卫生工作负主体责任,分管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实验室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四、工作内容
(一)实验室环境卫生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布局合理,整洁卫生,设备、实验台、窗台、储物柜等地方干净整洁;地面无尘土、纸屑、水渍及其他生活垃圾;实验台面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严禁将个人物品堆放在实验台上;房间内不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药品柜、实验柜、冰箱等上方严禁囤放杂物等。
(二)实验室设备卫生检查。重点检查:各种实验设备摆放整齐,布局合理,整洁干净,无污物,实验结束后及时整理仪器设备;精密仪器设备要配置防尘罩。
(三)实验室物品卫生检查。重点检查:关于规范化学品存储、使用及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化学品分类存放,禁忌化学品不得混存、固体液体不混乱放置;化学品标签显著、完整、清晰;化学废弃物暂存区域明确,标识清晰;废弃物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
(四)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各项标志要明显,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场所应有明确的警示标识,张贴安全信息牌并及时更新;严禁在实验室吸烟、存放和烧煮食物、饮食,不得让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睡觉和进行娱乐活动等;实验室不得私自改装电路,乱拉乱接电线,电源插座须固定,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接线板不宜直接置于地面。
五、工作要求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实验室环境卫生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专项治理工作敷衍了事的单位,学校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已多次提醒环境卫生不合格、具有一定安全隐患,却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实验室,进行全校通报。
请各实验室负责人高度重视此次环境卫生整顿工作,积极组织落实,确保实验室环境达到要求。全体师生应共同维护实验室的整洁与安全,为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特此通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