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根据学校《关于202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广新办〔2025〕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现就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单位自查
请各单位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附件1)和《关于开展实验室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设备〔2025〕4号)两份文件的相关要求,依据《广州新华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表》(附件2)开展自查工作。请认真梳理安全隐患并建立台账,及时组织整改;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需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自查工作完成后,请将签字盖章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表、安全隐患台账及整改方案于4月1日12:00前提交至我处实验室管理科。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须严格遵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化学品管理。放假前,对假期暂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统一归还至危化品仓库集中保管,并规范做好出入库检查与登记工作。
(二)假期期间,各实验室原则上应保持关闭状态,须严格落实断水、断电、断气措施,确保门窗锁闭等安全防范到位。
(三)确因教学或科研需要假期使用的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按要求填报《广州新华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申请表》(附件3)和《广州新华学院实验室假期安全承诺书》(附件4),经审批后于放假前报备。使用期间须做好人员进出登记、设备使用记录,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使用结束后一周内,申请人须提交开放总结报告(含实验室使用记录复印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实验室管理科。
(四)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要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预案执行部署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按照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三、工作联系人
东莞校区联系人:陈老师(格物楼2B303室),联系电话:136-3240-8508;
广州校区联系人:杨老师(行政楼212-1室),联系电话:134-5037-8972。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pdf
2.广州新华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表.xlsx
3.广州新华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申请表.doc
4.广州新华学院实验室假期安全承诺书.doc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