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劳动节放假的通知》(广新办〔2024〕16号)文件要求,为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现将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自查
请各单位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附件1)要求,对照《广州新华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表》(附件2)进行自查,完善安全隐患台账,并安排人员落实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需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自查结束后,请将实验室安全自查表、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及整改方案签字盖章后,于4月26日前报送我处实验室管理科。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假期期间无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需在放假前归还危险化学品仓库代为保管,并做好出入库检查及登记。
(二)假期期间,所有实验室必须保持关闭,并做好断水、断电、断气、门窗锁闭等安全措施。
(三)假期期间如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实验室,需落实安全责任人,填写《广州新华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申请表》(附件3)和《广州新华学院实验室假期安全承诺书》(附件4),完成审批后于放假前报送至我处。实验室使用期间,做好进出人员情况登记和仪器使用登记,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及操作规范。假期结束1周内,开放申请人需提交假期开放总结报告(附开放期间实验室使用和安全检查记录复印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交我处实验室管理科。
(四)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要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预案执行部署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按照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三、工作联系人
东莞校区:陈美诗,联系电话:13632408508,办公地点:格物楼2B303室;
广州校区:杨滔,联系电话:13450378972,办公地点:行政楼212-1室。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pdf
附件2.广州新华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表.xlsx
附件3.广州新华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申请表.doc
附件4.广州新华学院实验室假期安全承诺书.doc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