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病原微生物安全、易燃易爆、有毒、高温高压等危险源及风险点,并于11月22日前填写《广州新华学院实验室安全排查汇总表》(见附件1),经分管实验室院系(部)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我处实验室管理科。
二、工作联系人
东莞校区:陈美诗,格物楼2B303室;广州校区:杨滔,行政楼212-1室。
附件:1.广州新华学院实验室安全排查汇总表.docx
2.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