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的通知

日期时间:09-19 09:07 作者: 点击数: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强化学生实验室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学生实验室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实验室财产安全,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实验室安全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广新设备〔2023〕1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23年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对象

医药类专业相关院系(生物医学工程学院、药学院、康复医学系、听力与言语科学系、护理学院、健康学院)2023级全体学生以及2022年未通过准入考试的学生。

(二)考试时间

10月中、下旬在线考试,11月上旬在线补考。

(三)考试内容

以实验室安全基础知识为主,涉及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包括通识类安全、化学类安全、电器类安全、辐射类安全、医学生物类安全、机械类安全、实验室急救处置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详见《实验室安全手册(2016年4月版)》(附件1)和“实验室安全实训平台”(网址:http://192.168.255.22:8081/ept/login/)。

二、考试流程

(一)现场教育培训(9月20日-10月15日)

1.形式:各院系结合本单位新生入学教育计划自行安排,形式不限(培训PPT可参考附件2);

2.内容:实验室常用安全知识及防护措施、环保知识等;

3.主讲人:院系主管实验室工作或安全工作的领导、实验室主任、实验老师、实验员,或院系另请专家。

(二)考前练习(9月30日-10月15日)

“实验室安全实训平台”将于9月30日开放,登陆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111111,学生登陆后可自行选择题库学习。

(三)学校在线考核

1.考试方式网络在线考试,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从“实验室安全实训平台”题库中按比例随机抽题。各院系考生抽题比例见附件3。

(四)考试结果

考试合格者,系统将自动生成合格证书。请各院系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统计出不合格名单,并提交至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实验室参加实验教学、科研活动,学校将统一安排补考,补考通过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三、考试组织

(一)各院系须指定一名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组织工作具体负责人,配合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处理本单位考生账号录入、信息维护、题库管理及证书收集等工作。

(二)各院系需根据本单位的学科特色及实验室特点,按照《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抽题比例》(附件3)要求,于9月28日前在系统题库中完成本专业试题命制。

四、注意事项

1.请各院系于9月23日前,将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主管院领导与考试组织工作具体负责人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hxysbc@163.com,纸质版经院系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广州校区行政楼212-1室。考试组织工作具体负责人务必加入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工作交流QQ群(群号:521890564),以免遗漏重要信息。

2.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是实验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此项工作将纳入年终考核,对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执行不力的院系,学校将减少或暂停次年对其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支持。

3.工作联系人:杨滔,电话:13450378972,邮箱:xhxysbc@163.com。


附件1-实验室安全手册(2016年4月版).pdf 

附件2-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宣讲PPT.pptx 

附件3-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抽题比例.docx 

附件4-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主管领导与考试组织工作具体负责人信息表.docx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