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范围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二、统计实验室范围
经学校正式批准成立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均纳入统计范畴。
三、报送内容
教高厅函〔2006〕45号文件要求的教学实验室项目表、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实验室经费情况表(附件1)。
四、报送方式
报送内容经单位负责人审定确认并加盖公章,扫描形成一份PDF文档后,连同可编辑的电子版,以“单位名称+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为邮件名称,于2023年9月15日前发送到邮箱xhxysbc@163.com,无需报送纸质报表。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报。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本次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位填报人需对填写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有关问题可参阅填报说明(附件2)。
(二)联系人:陈美诗(实验室管理科),联系电话:13632408508。
附件:1.各单位实验室基表填写模板.xlsx
2.2023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写说明.zip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