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微视频制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时间:07-12 11:10 作者: 点击数: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等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微视频制作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讲话精神,通过开展实验室安全微视频制作等项目形式,引导各单位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激励全体教师积极参与实验室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大家的实验室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选题要求

(一)项目选题必须紧密结合学校实验室现有的硬件和软件条件,以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内容为主题,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讲述实验室安全操作、推广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介绍实验室安全知识、展示实验室安全文化等。

(二)项目内容需遵守国家及学校实验室安全相关规章制度,符合实验室安全要求,不得出现错误的安全操作或安全知识。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的申报者必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项目组织和实施的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同一年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同一年同一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和项目组成员身份参加项目总和不超过3项。各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报项目如有相同或相近项目已在学校立项,则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

(一)个人申报。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广州新华学院实验室安全微视频制作项目申报表》(附件1),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本单位。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9月10日前将推荐立项项目的项目申报表及《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微视频制作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hxysbc@163.com。

(三)项目审核。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视情况组织专家评审。

(四)公示和立项。审核结果将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后正式发文立项。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内容真实、准确,保证申报质量。

(二)为保证项目的执行进度,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申报,逾期恕不受理。

附件:

附件1-广州新华学院实验室安全微视频制作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实验室安全微视频制作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7月12日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3450378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