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时间:07-12 08:18 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切实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我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实验室安全自查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实验室对易燃易爆危险品、高压气瓶、水、电、大型仪器设备等重点检查项进行自查。自查结束后,请于7月13日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表(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及整改方案打印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我处。7月14日,我处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两校区实验室进行复查。

(二)对实验室自查或学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确保在放假前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须制定整改方案,提交单位审核并报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整改。

二、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一)实验室放假前应完成的工作

1.严格落实水电安全措施,做好断电、断水、门窗关闭等安全措施;

2.妥善保管实验室内精密贵重的大型仪器设备,并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水浸、防雷、防台风等安全措施;

3.无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在放假前归还危险化学品仓库;

4.离开实验室时,应在《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本》如实登记相关信息,关闭门窗后贴好封条,并在封条上加盖院系公章。

(二)假期安全巡查

暑假期间,各实验室应安排人员每日巡查确保实验室安全,重点关注有低温储存、通风良好等特殊要求的化学品及废弃物的存储安全,确保不因断电等情况造成安全隐患。

(三)实验室假期开放报备

暑假期间如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实验室,需落实安全责任人,填写《广州新华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申请表》(附件2)和《广州新华学院实验室假期安全承诺书》(附件3),完成审批后于放假前报送至我处。实验室使用期间,需按照《广州新华学院疫情期间实验室管理规范》(附件4),做好个人防护及实验室每日通风与清洁消毒工作,并按照防疫安全要求限制人流、错峰使用,做好进出人员情况登记和仪器使用登记,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及操作规范。假期结束后1周内,开放申请人需提交假期开放总结报告(附开放期间实验室使用和消杀记录复印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我处。

(四)应急预案制定及部署

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要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预案执行部署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按照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三、工作联系人

东莞校区:丘洪来,联系电话:15813052021,办公地点:格物楼2A303室;

广州校区:杨滔,联系电话:13450378972,办公地点:教学楼D栋103室。

附件:

附件1.广州新华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表.xlsx

附件2.广州新华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申请表.doc

附件3.广州新华学院实验室假期安全承诺书.doc

附件4.广州新华学院疫情期间实验室管理规范.doc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