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实验室建设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时间:03-19 10:40 作者: 点击数: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满足各学科专业教学及发展需要,做好各专业实验室及公共实验室的建设,根据学校2021年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实验室建设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结合实验课程的需要,满足日常实验教学工作的开展,符合学校发展及学科专业规划,科学、合理地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申报范围

计划于2021年进行新建、扩建、改造等实验室建设项目(含项目设备购置及建设场地改造等),以院、系、部为申报单位统一开展申报工作。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验教学需求及现有实验室使用现状开展申报工作,做好整体规划,考虑先进性和实用性,注意资源整合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2.请各申报单位通过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的实验室建设项目模块填报,于2021年4月2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项目填报及本单位负责人审批流程,并提交。

3.实验室建设规划申报书、实验室建设情况和绩效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必须作为附件上传。

4.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应为院系负责人或者学科带头人,公共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应为部门负责人或实验室主任。

四、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的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后,将纳入实验室建设库统一管理,根据轻重缓急及学校资金情况,分期分批建设。

2.确定本年度开展建设的项目负责人应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如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将影响本单位下一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立项。

五、工作联系人

赫海艳,联系电话:13543453856,办公地点:广州校区教学楼D区103室。

丘洪来,联系电话:15813052021,办公地点:东莞校区格物2A303室。

特此通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