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实验室废弃物的通知

日期时间:03-08 09:07 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及时处理实验室废弃物,防止实验室废弃物污染校园环境,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服务招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估从现在到2021学年第一学期末实验室废弃物重量,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实验室废弃物预估表》(附件);

二、下列情况将不予回收处置:

(一)未填写实验室废弃物预估表;

(二)废液桶包装不合要求:

1.废液桶规格不合要求(规格为25升/50升HDPE材质的小口方桶);

2.废液桶漏液,或密封不严,可能导致渗漏;

3.废液桶外壁没有粘贴废弃物标签或者废弃物标签信息填写不全;

4.废液桶磨损严重,不宜再使用;

5.不相容废液存放在同一废液桶内。

(三)废弃瓶装试剂包装不合要求:

1.固体试剂或试剂原液没有装在试剂瓶内;

2.试剂瓶外没有标识;

3.试剂瓶破裂或没有密封;

4.废弃试剂瓶没有放在纸箱内;

5.待回收的空试剂瓶有液体;

(四)存放废弃试剂的纸箱或塑料箱不符合要求:

1.箱外部没有粘贴废弃物标签或者废弃物标签信息填写不全;

2.箱内试剂没有按照要求分类封装;

3.箱底部没有用胶带纸进行加固;

4.箱体不结实或已破损;

5.箱内存放不相容的试剂。

(五)不明成分的废弃物

三、实验室废弃物预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2021年3月15日前统一交到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中区办公室,表格电子版发送到邮箱782951868 @qq.com(联系人:陈茵,87065290)。

附件: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实验室废弃物预估表.xlsx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