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及时处理实验室废弃物,防止实验室废弃物污染校园环境,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服务招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估从现在到2021学年第一学期末实验室废弃物重量,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实验室废弃物预估表》(附件);
二、下列情况将不予回收处置:
(一)未填写实验室废弃物预估表;
(二)废液桶包装不合要求:
1.废液桶规格不合要求(规格为25升/50升HDPE材质的小口方桶);
2.废液桶漏液,或密封不严,可能导致渗漏;
3.废液桶外壁没有粘贴废弃物标签或者废弃物标签信息填写不全;
4.废液桶磨损严重,不宜再使用;
5.不相容废液存放在同一废液桶内。
(三)废弃瓶装试剂包装不合要求:
1.固体试剂或试剂原液没有装在试剂瓶内;
2.试剂瓶外没有标识;
3.试剂瓶破裂或没有密封;
4.废弃试剂瓶没有放在纸箱内;
5.待回收的空试剂瓶有液体;
(四)存放废弃试剂的纸箱或塑料箱不符合要求:
1.箱外部没有粘贴废弃物标签或者废弃物标签信息填写不全;
2.箱内试剂没有按照要求分类封装;
3.箱底部没有用胶带纸进行加固;
4.箱体不结实或已破损;
5.箱内存放不相容的试剂。
(五)不明成分的废弃物
三、实验室废弃物预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2021年3月15日前统一交到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中区办公室,表格电子版发送到邮箱782951868 @qq.com(联系人:陈茵,87065290)。
附件: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实验室废弃物预估表.xlsx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