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电脑核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时间:03-05 15:05 作者: 点击数: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我处”)将对各单位电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对闲置的电脑进行统一回收和集中处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全校教学、科研和行政办公用电脑。

二、核查、回收程序

(一)请各单位按我处整理的电脑核查清单(另行发放至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处)进行自查,认真核实电脑的资产编号、出厂编号、品牌、规格、型号等设备参数与否准确,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与清单是否一致,并做好登记;对有物无帐的电脑,按实物把信息补充到自查结果清单中。自查结果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反馈至我处设备管理科,其中纸质版由使用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至所在校区,电子版统一发送到丁晓花老师邮箱。

(二)自查后,闲置的教学、科研和行政办公用电脑请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仪器设备回收登记表》(请至我处网页下载http://sbc.xhsysu.edu.cn/xzzx.htm),于2021年3月31日前反馈至我处设备管理科,其中纸质版由使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至所在校区,电子版发送至所在校区联系人邮箱。

(三) 我处将对各单位的电脑使用自查情况进行复核,复核后将结果反馈给各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提出变更,并通知我处在系统上审核。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回收登记的相关信息需与资产管理系统完全一致;

(二)回收信息要与实物相符,并保证其完整性,严禁私自拆除零件。

四、工作联系人

广州校区:熊晓贞,联系电话:020-87211739,办公地点:广州行政楼306室,邮箱:154353411@qq.com;

东莞校区:丁晓花,联系电话:0769-82676631,办公地点:东莞格物楼②B108室,邮箱:2891307626@qq.com。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