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临近2021年寒假假期,为切实做好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我处拟在放假前开展本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18日。
二、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1月4日-1月12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对照《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表》(附件1),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排查活动,健全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并安排人员落实整改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学校检查(1月13日-1月18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对全校实验室进行检查,并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废弃物、大功率用电设备等风险点的实验室进行重点检查。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和自身实际,按要求对实验室进行逐项检查,如存在问题请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需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自查结束后,请将实验室安全自查表、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及整改方案打印签字后,于1月12日前报送我处实验室管理科。
2.学校检查期间,各实验室应安排熟悉实验室安全情况的人员在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行整改的应立行整改。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寒假期间无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请于放假前归还危险化学品仓库代为保管,并做好出入库检查及登记。
(二)寒假期间,所有实验室必须保持关闭,并做好断水、断电、断气、门窗锁闭等安全措施。
(三)寒假期间如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实验室,需落实安全责任人,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申请表》(附件2),完成单位审批后于1月12日前报送至我处。实验室使用期间,需按照《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疫情期间实验室管理规范》(附件3),做好个人防护及实验室每日通风与清洁消毒工作,并按照防疫安全要求限制人流、错峰使用,做好进出人员情况登记和仪器使用登记,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及操作规范。
(四)请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预案执行部署工作,1月12日前将预案报送至我处。如遇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按照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五、工作联系人
东莞校区:吴照钧,联系电话:13826881485,办公地点:格物楼2A303室;广州校区:杨滔,联系电话:13450378972办公地点:教学楼D栋103室。
附件: 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表.xlsx
附件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申请表.doc
附件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疫情期间实验室管理规范.doc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