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时间:09-22 10:00 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学校《关于2020年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中新办〔2020〕2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国庆节假期及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师生平安健康,现将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

(一)单位自查

各单位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和自身实际,对照《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表》(附件1)进行自查,完善安全隐患台账,并安排人员落实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需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自查结束后,请将实验室安全自查表、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及整改方案打印签字后,于9月27日前报送我处实验室管理科。

(二)学校检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对全校实验室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各实验室应安排熟悉实验室安全情况的人员在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行整改的应立行整改。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假期期间无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需在放假前归还危险化学品仓库代为保管,并做好出入库检查及登记。

(二)假期期间,所有实验室必须保持关闭,并做好断水、断电、断气、门窗锁闭等安全措施。

(三)假期期间如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实验室,需落实安全责任人,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申请表》(附件2),于9月27日前报送至我处统一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开放实验室。使用期间,需按照《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疫情期间实验室管理规范》(附件3),做好个人防护及每日通风与清洁消毒工作,并按照防疫安全要求限制人流、错峰使用,做好进出人员情况登记和仪器使用登记,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及操作规范。

(四)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要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预案执行部署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按照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三、工作联系人

东莞校区:吴照钧,联系电话:0769-82676631,办公地点:格物楼2B108室;广州校区:杨滔,联系电话:020-87065290办公地点:中区笃行楼一楼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办公室。

附件:

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表.xlsx

附件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申请表.doc

附件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疫情期间实验室管理规范.doc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