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验耗材类低值耐用品登记的通知

日期时间:08-27 14:39 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单价低于800元但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物品应纳入低值耐用品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实验用低值耐用品的管理,避免重复购置,请各单位进行自查(自查范围:目前正在使用的实验耗材类低值耐用品),并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实验耗材类低值耐用品登记表》(附件)于9月18日前将电子版发至丘洪来邮箱:991557578@qq.com,纸质版确认无误后打印签字交至我处。后续如有新购的实验耗材类低值耐用品,各单位应在财务报销前做好登记并报我处存档。

联系人:广州校区,丘洪来,中区笃行楼一楼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办公室;东莞校区,吴照钧,格物楼2B108室。

附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实验耗材类低值耐用品登记表.xlsx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