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学年第二学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时间:07-13 11:57 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临近2020年暑假假期,为切实做好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我处拟在放假前开展本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16日。

二、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14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对照《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表》(附件1),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排查活动,健全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并安排人员落实整改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学校检查(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16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对全校实验室进行检查,并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废弃物、大功率用电设备等风险点的实验室进行重点检查。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和自身实际,按要求对实验室进行逐项检查,如存在问题请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需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自查结束后,请将实验室安全自查表、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及整改方案打印签字后,于7月14日前报送我处实验室管理科。

2.学校检查期间,各实验室应安排熟悉实验室安全情况的人员在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行整改的应立行整改。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暑假期间无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请于放假前归还危险化学品仓库代为保管,并做好出入库检查及登记。

(二)暑假期间,所有实验室必须保持关闭,并做好断水、断电、断气、门窗锁闭等安全措施。

(三)暑假期间如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实验室,需落实安全责任人,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申请表》(附件2),完成审批后于放假前报送至我处。实验室使用期间,需按照《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疫情期间实验室管理规范》(附件3),做好个人防护及实验室每日通风与清洁消毒工作,并按照防疫安全要求限制人流、错峰使用,做好进出人员情况登记和仪器使用登记,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及操作规范。

(四)请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预案执行部署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按照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联系人:东莞校区,吴照钧,联系电话:0769-82676631;广州校区,杨滔,联系电话:020-87065290。

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表.xlsx

附件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申请表.doc

附件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疫情期间实验室管理规范.doc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