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学年第一学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时间:01-06 16:26 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临近2020年寒假假期,为切实做好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我处拟在放假前开展本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1月6日-2020年1月14日

二、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2020年1月6日-2020年1月8日)

请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高度重视,对照《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表》(附件),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排查活动,做好防火、防盗、防爆以及水、电、气的安全使用工作,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工作,建立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并安排人员落实整改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学校检查(2020年1月9日-2020年1月14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对全校实验室进行检查,并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废弃物、大功率用电设备等风险点的实验室进行重点检查。

三、检查要求

1.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要求对实验室进行逐项检查,如有存在问题请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需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自查结束后,请将实验室安全自查表及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打印签字后,于2020年1月9日前报送我处实验室管理科。

2.学校检查期间,各实验室应安排熟悉实验室安全情况的人员在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行整改的应立行整改。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假期期间无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请于放假前归还学校危险化学品仓库代为保管,并做好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检查及登记。

(二)假期关闭的实验室,请在放假前做好断水、断电、断气、门窗锁闭等安全措施;假期期间因开展教学、科研工作需继续使用的实验室,请落实安全责任人,并做好人员进出登记和仪器使用登记,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范。

(三)请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预案执行部署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按照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联系人:东莞校区,吴照钧,联系电话:0769-82676631;广州校区,杨滔,联系电话:020-87065290。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表.xlsx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