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国庆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时间:09-20 14:57 作者: 点击数: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学校《关于2019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中新办〔2019〕27号)文件,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项检查和高校实验室安全抽查的通知》要求,有效防范国庆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现决定开展2019年国庆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国庆节前实验室防火、防爆、防盗、用水、用电、化学试剂等日常安全管理情况;

2.2019年5月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自查自纠通知内容详情见设备〔2019〕4号文件)。

二、检查安排

(一)国庆节前实验室现场检查

1.请各单位对照《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表》,开展国庆假期前实验室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假期期间无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请于放假前归还学校危险化学品仓库代为保管,并做好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检查及登记。

3.假期暂时关闭的实验室,请在放假前做好断水、断电、断气、门窗锁闭等安全措施;假期期间因开展教学、科研工作需继续使用的实验室,请落实安全责任人,并做好人员进出登记和仪器使用登记,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范。

4.请各单位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预案执行部署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按照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5.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结合各单位情况,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复查。

(二)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整改落实情况

请各单位对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发放的《实验室安全整改通知书》,组织人员对2019年5月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逐项核对,并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实验室安全整改反馈书》(附件),于2019年9月30日前提交至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验室管理队伍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实验室安全风险整改,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

联系人:杨滔,联系电话:020-87065290,办公地点:广州校区笃行楼一楼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办公室(东莞校区格物楼kB108室)。

 

附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实验室安全整改反馈书.doc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