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处将对各单位闲置及待报废的电脑、打印机、相机、投影仪、功放、中控等教学、科研和行政办公用仪器设备进行统一回收和集中处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收范围
(一)资产清查确定的待报废仪器设备资产;
(二)资产清查后,经各单位初步鉴定,符合条件可申报为待报废的仪器设备资产;
(三)已不再使用或不能满足工作需要而闲置的电脑、打印机、相机、投影仪、功放、中控等教学、科研和行政办公用仪器设备。
二、回收程序
(一)仪器设备使用单位按要求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仪器设备回收登记表》(附件);
(二)登记表纸质版由仪器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19年5月24日前交至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科(广州行政楼306室,东莞格物楼②B108室),电子版发至154353411@qq.com。
(三)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审核通过的仪器设备回收登记表反馈给各使用单位。各使用单位对拟回收仪器设备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并通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回收。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拟回收仪器设备的相关信息需与资产管理系统完全一致,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协助单位负责人统计、核实;
(二)拟回收的仪器设备要有相符的实物,并保证其完整性,严禁私自拆除零件。
联系人:黄超、熊晓贞,联系电话:0769-82676631、020-87211739。
附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仪器设备回收登记表.xlsx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