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所):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和《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凡需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均需提前向广州市公安局进行报备和办理后需申购手续。为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我处现开展2019年度危险化学品耗材申购计划报送工作,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工作情况,以具体开设的实验课程或实验项目为依据,以学院或系部为单位统一填报2019年度本单位所需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耗材的申购计划(附件1、2),经单位负责人审定签名后,于2018年12月21日之前报送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
一、申报要求
(一)本计划填报范围为我校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工作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耗材;
(二)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工作情况,以具体开设的实验课程或实验项目为依据,填报本单位2019年度的危险化学品耗材申购计划,其中用于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危险化学品申购计划需分开填报;
(三)所填化学品名必须属于后附的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内,如所填化学品名不在我校已报备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中,请联系林红岳办理后续报备手续。
二、报送方式
(一)电子版:请发至邮箱254047130@qq.com;
(二)纸质版:交至广州校区中区实验楼二区一楼办公室,联系人:林红岳,联系电话:020-87065290。
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危险化学品耗材批量申购审批表.xls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危险化学品耗材申购表.xls
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已报备的危险化学品名录.xlsx
4.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doc
5.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doc